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需人证相符【定点药店刷医保卡买药需带身份证?记者探访:在这些情况下需要】2月1日起,一批新规开始施行,其中“定点药店刷医保卡买药需带身份凭证”引发热议。究竟哪些情况要携带身份证购药?
12月7日下午,广州市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丁力在会上表示:从现在起,停止执行《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登记上报制度,广大市民群众购买37种《目录》药品,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均不再需要登记身份证等信息。
目前,成都科学有序开展核酸检测,亮码扫码即可进入公共场所。那么,购买四类药还需要实名登记吗?当前成都购买四类药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辖区街道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一次抗原检测。”
【反映】市民李先生反映说想到药房买点药品,不知道药房有哪些要求,买的药怎么还需要登记?进店测量体温后,李强说明了购药需求,店员要求出示身份证实名登记信息,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详细住址、购药人体温、用药人体温、购药品种和购药原因。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3日傍晚发布消息称,为方便百姓购药,满足百姓日常用药需求,畅通购药渠道,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调整“四类药品”有关购买措施,自12月3日起,市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本市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感染、治疗咽干咽痛等“四类药品”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长期以来,一些不法分子虚假宣传医保政策,诱导民众使用医保卡购买日用品或将闲置医保卡借给他人使用等,这些行为真的没有问题吗?会造成哪些法律后果?近日,甘肃省医保局发布提示,列举与医保相关的误读,一起来看看。用医保卡购买日用品或借予他人使用,都是骗取医保资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