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9年10月,《清远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明确提出,2019年10月16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须于2020年2月28日前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临时登记,领取有效期3年的临时号牌,逾期未办理临时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
按照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统一部署,5月29日晚,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乡镇、网格力量,在辖区开展集中夜查行动,全力整治消除电动车各类火灾隐患,为人民群众把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清远日报讯昨日,本报独家报道了我市将于下月19日就电动自行车管理召开听证会。而根据《清远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今后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电动自行车需登记上牌才能上路。这引发了各方热议。
关注>>聚焦2025年清远两会“规范管理城区电动车行驶已刻不容缓。”清远市政协委员杨荔带来了关于电动车管理方面的提案。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广大市民青睐的代步交通工具。但也给市区的交通状况带来诸多挑战。
电动车上牌已经进行一段时间了但还是有市民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分不清什么是电动自行车什么是非标电动自行车什么是燃油助力车……它们有什么不同?准驾车型又是什么?电动自行车根据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指出:(一)电动自行车(即合标电动自行车)1.
日前,清远市交通安全“百校百村百企行”普法宣传活动(清新站)先后走进石潭镇格水村委会篮球场、格水村委会黄草岗村、蒲坑村委会门前、蒲坑村委会蒲星村,通过“交通安全普法课堂+户外体验”的形式给村民们带来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