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对受害人获得及时救治切实起到保障作用,但也由此引发了一些追偿纠纷。近日,如东法院审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的追偿案。2021年6月,石某驾驶机动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吴某发生交通事故,吴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道路救助基金追偿难法官调解促归还如今驾车出行成为常态,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屡见不鲜。为及时救助受害方,国家建立了道路救助基金制度,在受害方需要救助时,由道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但费用的偿还却成了一大问题。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刘志岭有不少家庭在不幸遭遇交通意外后,高额的救治费用让他们陷入了困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危难时刻的“救命钱”,让在交通事故中无力支付抢救费用的伤者能及时得到救助,极大地缓解了受害人因抢救费用带来的经济压力。同时,受到救助的事故伤者也有及时偿还的义务。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孟祥新 通讯员 佟玉峰 枣庄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拨打122、120求助。伤者亟待抢救不能耽误,不要忘了,关键时刻,道路救助基金可以“救人一命”。为了让更多有困难的受害人得到救助,按照规定,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的“救命钱”是需要偿还的。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刘坤近日,临清的王女士将一笔18万余元的款项转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账户上。这是聊城交警支队临清大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工作以来,当事人主动返还的又一笔款项。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6月27日讯今年6月以来,按照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追偿部署要求,临淄大队本月已追偿救助款32万余元,救助款得到及时回笼再利用,为推动救助基金顺利运行和病危伤员得到有效救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临淄交警积极探索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力度。
10月28日,烟台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烟台市各财产保险公司在烟台财会培训中心联合召开了共同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会上介绍了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及开展情况,解读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预付款偿还救助基金垫付款试行流程。
通讯员 黄美弟救助基金2023年08月23日8时,在泰安老泰肥路交通运输执法站门口一辆轿车与行人施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施某受伤严重,泰安交警岱西大队救助站按照规定为伤者垫付救助基金17.6万余元,经过泰安市立医院的全力抢救,伤者目前已经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