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3日至26日,神木市公安局查处3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行政案件。经查,8月23日,违法人员韩某在经过疫情防控卡点时强行闯卡,拒不配合执勤民警检查并对民警进行辱骂,时间持续近一小时。
违法人员做出行政处罚。5月19日,查处3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行政处罚4人。经查,违法行为人宋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全域管控工作要求,私自离家外出,并想通过执勤点外出,疫情防控值勤人员及时上前劝止,但该人不听劝阻,趁执勤人员不备通过执勤点,后被赶到的民警及时带回村,宋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的违法行为,乐亭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宋某给予行政处罚。
为全力维护疫情封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定市多地公安依法查处多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违法行为。满城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多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违法行为。
8月19日15时许,我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群众吴某某于8月16日从疫情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市后,期间未按照规定,主动报备,违反了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8月19日,我局民警将违法行为人吴某某送至隔离安置点进行集中隔离。
2022年7月19日,运河街道高尤社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陈某擅自撕毁封条外出,违反了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43号通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笫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存在疫情传播扩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