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柳卓楠 通讯员 穗仁宣2024年9月27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待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官网近日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显示,拟规定违反规定携带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的,对违法行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征求意见稿对于高层建筑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有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违规充电等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
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 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广东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于11月6日发布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送审修改稿)》(下称《条例》),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9月1日起,《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针对此前备受公众关注的电动车上楼充电行为,《条例》明确了“不在建筑物内的共用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或者为其充电”等规定。
12月5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
补上“电动自行车违规进电梯”的管理缺口,是地方治理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重要一环。资料图:某地一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工人在组装电动自行车。图/新华社文 | 苏士仪“违反规定携带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的,对违法行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5月23日,南都记者获悉,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起草的《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11日。征求意见稿对于高层建筑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有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违规充电等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广州天河一小区一层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近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南都记者注意到,经过六十天备案期后,日前,东莞市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下称《规范》)正式发布,规定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和耐火等级、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和器材、电气、消防安全管理等要求。
来源:羊城晚报 12月5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全文发布。据悉,《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
12月5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