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西安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要求,现就严禁全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进行学科类校外补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禁有偿补课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3月28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出《关于严禁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禁全市在职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有偿进行学科类校外补课。
3月28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严禁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及教育部、省教育厅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要求,现就严禁全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进行学科类校外补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禁有偿补课行为。
3月28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严禁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及教育部、省教育厅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要求,现就严禁全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进行学科类校外补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禁有偿补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