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刘一红) 近日,刘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西安鄠邑区青阳寨村常有人在垃圾箱旁焚烧垃圾,气味难闻,空中漂浮着黑烟,请有关部门处理。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向西安市鄠邑区城管局反映了这一情况。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烧旺火和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废物等事项通告如下:一、全县区域内为禁燃、禁放、禁烧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全年禁止储存生产运输经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搭建燃烧旺火、垒放塔塔火,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废物。
案情回顾2022年9月6日上午10时左右,平江某镇一村民胡某某在自家农田焚烧秸秆,引发山林火灾。当地村民、消防工作人员联合进行扑救,直到当晚22时左右,山火才得以扑灭。事后,经平江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鉴定,此次山火过火总面积达一百余亩,均为林地面积。
为促进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禁止露天焚烧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天津市武清区全境范围内为禁止露天焚烧区域。
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衡山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发放禁火令、张贴标语、巡逻排查等形式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并依法对拒不听从劝阻实施野外用火的违法人员予以坚决打击。
案情近日,崇明城管陈家镇中队巡查至展宏村附近,发现一处田地冒出大量白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浓烟现场。经查发现,当事人把收集的农作物秸秆、藤蔓等集中在一起加以点燃,焚烧后产生大量白色烟尘。执法人员赶至现场时,火势已逐渐加大,趁着风势点燃了周边的枯草、芦苇等作物。
1月20日,驻马店市林业局联合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森林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森林防火紧要期内,为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森林火灾风险,坚决制止野外违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近日,龙岗区坪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四方埔社区内巡查时,发现有家厂房内冒起浓烟,迅速赶往现场查看,发现该院内有人正在露天焚烧垃圾。执法队员立即对该行为进行制止并将火扑灭,现场进行取证,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并依法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