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步车长期借给亲戚亲戚又转借他人借来借去还借出问题来了驾驶“老头乐”发生事故伤者诉涉事各方索赔林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搭载余某经过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开口,左转驶入机动车道,和同向骑摩托车的刘某相撞,造成刘某受伤,双方车辆均受损。
老头乐,即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近年来因其价格便宜、操作简单而备受老年人青睐。不久前,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驾驶“老头乐”造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起因就是代步车长期借给亲戚,亲戚又转借他人,借来借去,驾驶“老头乐”发生事故。
近几年,“老头乐”因其价格便宜、操作简单、能耗低及商家鼓吹“不用上牌,无须驾驶证”等特点,备受老年人青睐,成为买菜、接娃、代步的首选工具。但大部分老年人法律和安全意识淡薄,加之年纪大、反应迟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近日,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高邮市某电动车销售部的经营者李某在销售过程中未如实告知消费者产品性能,以非机动车的名义向吕某销售属于机动车范围的“老年代步车”,吕某驾驶该车与朱某发生交通事故,致朱某受伤、两车受损。
案件简述何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搭载江某经过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开口,左转驶入机动车道,和同向骑摩托车的李某相撞,造成李某受伤,双方车辆均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何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制动性能不合格的电动四轮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江某不承担责任。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代步车长期借给亲戚,亲戚又转借他人,结果发生事故,而涉事车辆属于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这种情况伤者该向谁主张赔偿责任?近日,烟台高新区法院就公布一起典型案例,提醒市民不要贪图便宜和方便购买非法非标“老年代步车”。
来源:九派新闻 近日,一段红色“老头乐”在四川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视频,引起关注。 九派新闻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获悉,74岁男子无证驾驶无牌“老头乐”,并搭载55岁女子,冲闯收费站道闸后,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与轿车相撞。“老头乐”上的2人死亡,两车受损。
近日,江苏扬州仪征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发时一辆白色的四轮电动车在行驶至交叉路口时,驾驶人郭某对前方红灯视而不见,直接硬闯,与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蓝色SUV发生了碰撞,郭某瞬间从车内甩了出来。好在蓝色SUV司机陈某及时刹车,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双方车辆均严重受损。
近日上海一辆法拉利在等红绿灯时被“老头乐”(电动的残疾人三轮车)剐蹭车主之后的处理方式引起网友热议法拉利车主:索赔190元,不想太过追究当事人甘先生介绍说事情发生在上海外滩8月15日20时许他驾车停在车道里等红绿灯,准备直行突然左边冲出一辆电动的残疾人三轮车从等待的车辆中间缝隙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