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近日,商务部废止了施行14年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7月9日,在商务部网上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对此表示,今年以来,为加快完善新的石油流通管理体制,商务部会同多部门起草了《关于促进石油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原审判决认定:2017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被告人李某某伙同修某某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以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未经相关主管部门许可,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在聊城经济开发区北城街道办事处西顾村等地非法从事汽油、柴油零售活动,涉案金额4965053元。
笔者看到,就在2023年6月12日,商务部发布关于《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成品油管理办法是对中国成品油市场物流、贸易及管理的重要政策,对我国成品油流通具有较强的约束性,是我国成品油在贸易、物流等相关环节必须要研究的政策之一。
问题讨论:加油站已取得营业执照和危化品经营许可,但未取得成品油零售许可,市监部门有权查处吗?该行为到底归哪个部门来查处呢? 特别声明:本刊组织对以上问题进行讨论,针对此问题现有3个观点,不能作为执法依据,只是抛砖引玉,提供参考,打开思路。也不代表本号观点。你认为哪个观点正确?
来源:国际商报商务部7月3日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有关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商务部决定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本次的声明并非横空出世,而是对之前政策的呼应和延续。
自2020年7月1日《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被废止以后,关于无证从事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经营的行为评价,在司法上一直存在争议,尤其是《刑法修正案》生效之后,关于无证从事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经营等行为应当如何评价,更是严重考验着司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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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改进政府工作,督查组坚持“开门搞督查”,问策于企、问计于民,先后走访1300多个基层单位,访谈近5000名干部群众、企业负责人、创业者等,收集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12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