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修路占了耕地,在农村是很常见的事情,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一样,补偿款的标准也不一样。基本案情:近日我们接到了一位当事人的咨询,家住安徽的刘先生2016年的时候接到了通知,因为修路要占用他家的3亩耕地,但是每年只能给2000元的补偿,连续给20年,刘先生觉得给的太少了,不同意签订合同,没想到这个时候村委会找到了他,表示如果不签订合同,村委会就要把耕地的使用权收回。
男子投资百万建起300多㎡的家具公司和洗车行被强拆,起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乡政府强拆违法。8月11日,60岁的刘友福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表示,他打赢了官司,事发近两年,他至今仍没有拿到应有的赔偿。
浙江在线08月28日讯(钱江晚报本报特约记者 陆欣 记者 吕艺真)前天,60岁的老蒋走了近3个小时的山路,从家里赶到浦江县虞宅乡乡政府办公室,他有些坐立难安,时不时地起身踱步。五年前,老蒋自费在村里修了一条路,不仅方便了自己家人进城,还为这个偏僻的小村引来了不少城里的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