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11月4日至6日,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精康融合行动”暨试点项目推进会在重庆市巴南区召开,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部社会保障司民政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发言。
关于对2024年未申请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进行补审的通告根据工作安排,对2024年未申请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进行一次集中补审,补审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详情请向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办理。特此通告。
根据市残联等9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残发〔2018〕26号)相关规定,符合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条件的用人(工)单位,按规定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申报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后,请于2024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年龄不限,1视力、肢体残疾1、2级,智力、精神残疾1、2、3级,补贴标准400元/月2视力、肢体残疾3、4级,智力、精神残疾4级,听力、言语残疾1、2、3、4级,补贴标准3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