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福建新闻联播”可以订阅《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近日在福建省政府官网公布,这个办法共6章27条,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补偿费用分四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分三个年龄段:.征地补偿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诏安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诏拟征地安置公告〔2023〕37号为实施诏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诏安县公安局看守所、治安拘留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安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为妥善做好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反馈《华安县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
近日,厦门市政府出台关于调整住宅房屋征收过渡期限及临时安置费标准的意见。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意见施行之前已发布房屋拆迁通告、房屋征收公告、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土地预公告的项目,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对被征收住宅房屋实行期房产权调换的,过渡期不得超过3年。
诏安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诏拟征地安置公告〔2025〕7号为实施诏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重新发布诏安县乡道Y71
日前,记者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高效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避免“一案一议”,福州正式出台《关于<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作为全市统一政策施行,此举有助于福州市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行为。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逸之近日,记者从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福州市实际,福州印发施行《关于<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
各乡,龙海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将龙海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龙海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适用于漳州市龙海区范围内因项目建设需要征收的集体土地。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台商投资区旧岭三路(官岭路~社头支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漳政地台〔2024〕16号为实施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漳州台商投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12号公告为实施漳州市芗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土地征收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金洋路(金宝路至漳龙高速引路)道路工程、金上路(金安路至漳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北部新城第一中心小学项目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连城县北部新城第一中心小学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近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泉州市鲤城区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和《关于泉州市鲤城区2024年度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鲤城区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鲤城区202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东坑小学以东、县道530以北用地03地块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为实施漳州市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现就漳州市龙海区港
近日,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征收公告]三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4〕年第3号。涉及三沙生态旅游大道(一期)工程用地,三元区陈大镇陈墩村、大源村,沙县区凤岗街道大洲村、垄东村、水美村、井后村这些土地将被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