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对这个公告进行深入地分析一下,我们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无现金时代,不管是大饭店还是小餐馆,甚至是路边摊,全部在使用二维码收款,现金在现代社会的出场率已经越来越少,而在支付市场当中,微信和支付宝几乎已经做到了垄断,但同时这类的静态二维码存在着非常大的弊端,因为静态码可以截图、拍照、复印传输给其他人使用,容易导致大规模洗钱等金融风险。
随着时间的推移,移动支付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与之相关的任何新动态,也都会受到外界的广泛关注,前几日微博名为“微信收款码拍下来没法付款”的话题登上热搜榜引发热议,原因是有用户发帖表示乘坐出租车时发现卡里没钱了,想回家后付给司机,和司机师傅说回家给,然后拍了微信收付款码,结果回家扫码付款时被提示无法支付。
其中,围绕“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这一要求,甚至多次出现误读和谣言。在2月15日微信、支付宝双双辟谣“使用个人收款码要补税”后,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市场上已有银行借此推广旗下聚合收款码和数字人民币收款码,还有不少消息称新规执行后将利好各家聚合支付服务商,甚至是代办公司营业执照的中介也开始“蹭热度”推广自身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在2021年10月12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有两点需要大家注意:第一、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