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后去世,子女对簿公堂分遗产,却没叫上继母,这样能行吗?法院是这样判的。【案情简介】//刘甲、刘乙、刘丙、刘丁系刘某与孙某女儿。孙某去世后,刘某与李某于1995年8月结婚。后刘某于 2018年8月去世,未留有遗嘱。
肖晓旭 屈娟 封面新闻记者 刘恪生近日,自贡富顺县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一对继女与后妈围绕一处房产发生继承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一桩耗时一年多的继母女间因继承引发的矛盾,最终划上圆满句号。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继母与生父离婚后,继女在一次事故中离世,没有血缘关系的继母能要求继承继女的遗产吗?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唐梅(化名)年幼时母亲便离世。在她十岁时,其父亲唐强(化名)与秦女士登记结婚后,唐梅才又有了妈妈。
广东一男子去世后,遗留下分别位于广州、佛山的房屋和广州号牌的小汽车,由于财产在不同城市,继承人是继母和继女的关系,彼此缺乏信任,继承手续迟迟未办理。 8月9日,南都记者从广州公证处获悉,广州公证处近日通过帮助收集证据,热心调解,最终成功为当事人解决继承难题。
原标题:父亲去世争遗产 子女继母起纠纷今晚报讯(记者李倩)近日,静海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子女与继母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一场遗产纷争就此化解。据了解,被继承人邱某与孙某再婚组建家庭,邱某婚前与原配妻子生育一儿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