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子女,但是听说受赠的房产以后再出售就要缴纳房屋总价20%的个人所得税,又听有的专家说继承或受赠的房子不存在以房屋总价20%征收个税的情况。到底有没有以房屋总价20%征收个税的情况呢?房产赠与子女,以后再出售的,到底征收多少个税呢?
北京的刘先生最近想买一套二手房,经过多日看房,他看中了丰台区一套面积75平方米、总价约500万元的二手房。而在看房过程中,刘先生发现,二手房交易中的税费比较复杂,比如有一项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很多房子的征收标准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