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为依法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记者杨傲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指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磊通报了全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和打击拒执犯罪的总体情况,以及《审判指南》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