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理了一起赠与纠纷案件,该案中,北京的马阿姨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赠给了继子小赵。房子过户几年后,马阿姨因病卧床不起,小赵和媳妇却经常不接马阿姨的电话,还带走了她的个人证件,让马阿姨连看病都成了困难。
来源:澎湃新闻 成年人的有些行为没法后悔。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近日披露一起案例,一男子赠与女友房屋,经公证后又反悔,分手后被前女友诉至法院,要求其还清贷款涤除抵押权后过户到她名下。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北北和南南原系恋人。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生活中,部分人为了缓和矛盾,维系本已破裂的夫妻关系,便通过夫妻加名等方式对另一方进行房屋赠与,并以此为条件,要求对方不得离婚。但是,这种以不得离婚为条件的房屋赠与是否有效?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最近,成都青羊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为了避税,祖孙俩签订了“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房屋买卖合同。然而房屋过户后,奶奶却拿着合同要求孙女支付房屋转让的相应价款。7月3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亲属之间对房屋行“名为买卖,实为赠与”之举,但谁能想到,房屋赠与人竟然拿着“买卖合同”要求受赠人支付价款。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驳回房屋赠与人吴老太要求支付房款的请求。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基于与婚外异性不正当关系向其赠与财产的,配偶有权单独提起诉讼请求返还。关键词确认合同无效、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赠与案情简介原告唐某某与第三人彭某某于2003年2月9日登记结婚。被告胡某某与第三人彭某某自2019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间相识发展为情人关系。
北京日报客户端 离婚诉讼期间,丈夫把房产赠与母亲,妻子认为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起诉要求确认协议无效。近日,平谷法院查明,涉案房产由男方父母出资购置,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因此赠与协议有效,驳回了女方的诉讼请求。
北京朝阳,一男子获得继母一套价值200多万元的房产和一张存有25万元的银行卡后,竟然在继母生活不能自理时,三天送三盒饭菜、另外两盒要继母自己热来再吃两天。继母一气之下,告上法庭,要求收回房子和所有财产。
一对亲姐弟之间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通过过户也领取了房产证。然而,几年后弟弟向姐姐索要购房款项时,姐姐却拒不支付,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南通通州法院经审理,认定这对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名为买卖实为赠与”,驳回了唐男的全部诉讼主张。
不动产登记大厅里,因长期诉讼几乎已成仇人的刘家四兄妹,终于放下这个家族长达7年之久的心结,相互配合着将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过户到小儿子名下。小儿子也“投桃报李”,将其他三兄妹应得的份额折算成现金,当场打进每个人的账户。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 通讯员 陈华琦生活中,独居老人立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财产赠与保姆的事情屡见不鲜。一边是保姆的悉心照料,另一边是缺少子女日常的关怀,面对这样的反差,个别老人选择立遗嘱把自己的部分财产,甚至是全部的财产留给保姆,这样做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