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曾屡次兴起文字狱,荼毒之深,迫害之惨,史所罕见。康熙年间发生在南浔的“庄氏明史案”,因其刑狱血腥残酷,牵连人员众多,与“吕留良案”、戴名世的“南山集案”并为清初三大文字狱。南浔地方虽小,却巨商云集,资本最雄厚者,有“四象八牛”之称,而清初的南浔首富庄氏一族,则被称为“庄氏九龙”,因为庄家不仅富甲一方,成员还都有功名。
康熙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山清水秀的杭州城发生了一场血溅人间天堂的可怕惨案。这一天清军在杭州的弼教坊,竟同时凌迟、重辟、处绞70人,其中大部分是江浙地区的文人名士,国家贤才。这就是清初最大一起文字狱——庄氏《明史》案。 《明史》案是由庄延鑨的《明史辑略》引起的。
第一章 “惊隐诗社”的历程 中国文人结社,在清代之前以明末为最盛。入清伊始,风气依旧不衰。后因朝廷禁止及各种打击,自康熙初年以后相对比较沉寂。“惊隐诗社”于顺治五年戊子(1648)成立,至康熙三年甲辰(1664)解散,前后持续时间长达十七年之久。
白亚仁2000年开始翻译中国当代文学,迄今翻译出版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十个词汇里的中国》、《黄昏里的男孩》、《第七天》、《四月三日事件》,均由美国兰登书屋出版,还编译了韩寒的随笔杂文集《这一代》。
引言: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在讲话中提到“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在此讲话精神指引下,以阿瑞为代表的广东省“三师”专业志愿者及各领域的专家学者纷纷围绕南粤人文历史与遗址遗迹展开了全方位的学术研究与活化利用,掀开了广东文化复兴、经济振兴的新篇章。
中国是文字古国,同一个字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意思,同一个意思可以用不同的字词来表达。正是由于文字表达和语义的多样性,文字狱才有发生的可能,而清代正是文字狱大规模爆发的时期。清代的文字狱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当事人写了内容敏感的作品,触犯了统治者的忌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