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网-时刻新闻】刘某在民事官司中伪造证据,被主审法官识破,罚款5000元并写下《悔过书》。红网时刻新闻1月3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雷博)近日,浏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原告一方的法定代表人刘某竟伪造重要证据,试图影响判决结果,被主审法官识破。
为维护自身权益,打官司,想胜诉,原本无可厚非,但为了实现非法目的在法庭上“耍小聪明”,在诉讼中“搞小动作”,那可万万使不得,这样做非但难以胜诉,还有可能收到法院的“罚单”。近日,济南槐荫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涉虚假陈述案件,对两名虚假陈述的诉讼参与人作出司法惩戒并处罚款。
光明网讯 (记者 孙满桃 见习记者刁慈)天晴公司(化名)为楼盘安装木门后拿不到工程尾款将发包方大力公司(化名)诉至法院,大力公司认为安装存在质量问题且天晴公司未履行质保维修义务,故反诉要求天晴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维修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