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国家有一个政策,企事业单位子女可以接班顶替父母工作。接班的全称是“子女顶替就业制度”,属于当时全民所有制用工录用制度之一,即父母退休后,由其子女办理手续,进入父母原工作单位上班,顶替空下来的名额,但不一定要继续做父母原来的工作。
其中,干部代际更替是重要的社会政治现象,始终引起高度的关注。它不仅有助于分析和解释国家的干部选任逻辑,而且有助于深入观察国家制度、政策与干部个人发展的关系,折射出政治变革、经济转型和社会变迁的内在规律。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邹丽珍 通讯员 邱丽梅在惠州市罗浮山,有这样一个家庭,跨越60余年,一直致力于植树造林、防林盗伐、巡山防火。曾经,罗浮山森林覆盖率仅有20%,如今这一数字已经增长到97.43%,罗浮山生态实现了从荒山到绿海的“蝶变”,他们便是其中的参与者和见证者。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兴让自己的子女接班,比如父亲是教师要退休了,子女中可有一个人接班!在当时接班是个家庭大问题,对城里人来说,接了班就意味着有了正式工作;而对农村人来说,是个天大的农转非的机会,接了班就意味着是吃皇粮,拿工资的人,身份直接就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