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父母给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婚前出资。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之后,那么,对该出资性质的认定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这对花瓶属于丈夫和小芳的夫妻共同财产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近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夫妻离婚案,原告男方在起诉离婚中,要求分割被告女方父母购买的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理由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原告张某和被告李某2004年通过网络相识,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先后生育两女。
余姚一对夫妻离婚时,昔日赠送的礼物引发了财产分割争议:这些礼物究竟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呢?婚后,每逢生日、纪念日、情人节等重大节日,李先生也投其所好,在自己能承受的范围内给妻子买各种首饰或包,虽然这些礼物都是相对平常的价格,但数量比较多,加在一起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归属,一方也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由于夫妻关系非同于社会其它关系,有些人在二者关系上存在着许多误区,因此,厘清二者的关系,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近日,北京市的段雯雯(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于2021年结婚,2022年,父母给自己转账200万元购房。如今,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段雯雯想知道,在此种情况之下,父母所给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夫妻一方凭借转账记录向第三者诉求返还,对此该如何认定,实践存在争议。第一种意见认为,应根据转账金额大小来认定,金额较大认定为赠与,因该行为财产侵犯了夫妻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其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应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