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1月14日讯(湘潭晚报记者唐岱)近日,家住雨湖区新月村的赵永新向我们求助,他和前妻离异多年,这十年来他都是和儿子相依为命,然而随着身体的每况愈下,他已无力独自抚养有智力障碍的儿子,希望前妻能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在部分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会因种种原因,不愿意继续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面对这种情况,法院如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图片来源于网络)案情回顾案例一:小羽与小龙结婚多年,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夫妻双方因为家庭琐事频繁的争吵,最终导致感情破裂。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与其他离婚案件不同的是,原被告双方没有争夺孩子抚养权,反而都拒绝抚养孩子,最终法院依据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且原告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准予原告的离婚诉求。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12日讯(记者耿珊珊 实习生胡慧旻)夫妻离婚时,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是否要提供经济帮助?民法典规定,若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周某与李某结婚20余年,李某自与周某成家以来,一直未外出工作,无任何经济来源。
华商网讯(记者 王欢 祁鹏玉) 近日,话题#00后情侣未婚生子分手拒养孩子#冲上了微博热搜,引起大家关注。据报道,云南昭通一对年轻情侣网恋同居后,在2022年生育一女。双方因未达婚龄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两人不愿再共同生活,因孩子的抚养问题起了冲突。
山东济南,顾某与许某原本是一对夫妻,两人婚后生育一子小顾。后二人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约定:顾某与许某自愿离婚,儿子小顾抚养权归许某,随许某生活,顾某每个月五日向许某支付当月抚养费4500元至儿子大学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