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准备尝试时,小鹏发现这个电子烟很熟悉,仔细一想是在学校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时看到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首席记者 孙丽芳) 昨天下午,市民陈女士在步行街某KTV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她和两位朋友带着各自的孩子去该KTV唱歌,没想到却遇到了阻拦。几个孩子里,大的上初中,小的还在上小学一年级。该KTV以未成年人不得入内为由,拒绝为陈女士开包厢。
很多媒体在转发的时候引用了《北京晚报》一篇报道的内容,根据这篇报道,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中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春节脚步日益临近,生活逐步恢复正常,休闲娱乐场所也逐渐回暖,家庭活动也开始安排起来,一些家长想带孩子去KTV唱歌,殊不知这是被法律所禁止的。根据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KTV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KTV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中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