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实习生 马英杰一男子不仅深更半夜都要出门逮癞蛤蟆,还要花钱从别人那儿收购,企图卖出去赚点小钱,结果非但赚的15000元还没揣热就要上缴,还要罚款、赔钱、道歉、坐牢。近日,成都简阳法院审理了一起男子因抓癞蛤蟆结果被判刑的案件。
一说起癞蛤蟆,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觉得恶心,是啊,毕竟这家伙确实长得有些吓人。就拿它们褪下的皮来说吧,目前市面上的价格也早已经达到了5000元一斤,如此昂贵的价格,甚至让不少人产生了去野外收集蟾衣的想法。
在很多人印象中,像“癞蛤蟆”这种生物,应该是奇丑无比,一无是处的。蟾蜍也叫癞蛤蟆,它是一种两栖动物,与青蛙最大的不同之处是,蟾蜍的外观上布满了很多疙瘩,内有毒腺,在我国蟾蜍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中华大蟾蜍,另外一类是黑眶蟾蜍两种。
封面新闻记者 徐庆 见习记者 姜予恩癞蛤蟆,学名蟾蜍,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捕猎、买卖、收售等均属于违法行为。8月1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获悉,一周前,该局莲花池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一小区地下室有人非法买卖野生蟾蜍。
这时,也不知是谁发出了一句小小的感慨:“2019年这时候我们还在忙着办那起抓癞蛤蟆的案子啊!”,这句无心之言顿时引起了大队长范杰的警惕,他很快回想到了自己曾于2020年办理过一起涉野案件的线索,该案因未达到立案标准只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当事人曾提到绵阳市盐亭县、南充市南部县还有人长期收购蟾蜍。
前段时间,四川破获了一起“非法偷捕野生蟾蜍”的案件,据悉,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江苏的姚某听说蟾蜍能卖大钱,于是就跑到四川干起了这个行当,通过每只100元的回收价格,高价吸引当地村民帮助捕捉蟾蜍,然后他们再从中提取“蟾酥”卖出,数月间就获利近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