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楼房漏水,业主能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房屋漏水长达七八年,楼上业主拒不配合入户排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业主限期内配合物业公司入户排查漏水原因。
近日,北京。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家的卫生间出现漏水情况,一漏就是17年。物业提出,漏水点在楼上邻居家,但是李女士的邻居并不配合维修。生活帮扶团的专家上门进行勘查,找到了漏水点,确实和楼上有关。在记者的协调下,楼上邻居也配合排查,表示愿意进行维修,李女士终于解开了心结。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位于楼体内的下水管道漏水,不配合检修的业主应该担责吗?不申请鉴定的受害方也需要对损失担责吗?北京二中院1月19日发布的案件信息显示,尽管漏水位置位于公共区域,但是应当配合物业检修而不予配合的业主,以及因自身原因导致损失扩大的受害方,均应为此承担责任。
云南普法,举案说法,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最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因为漏水楼上住户拒不处理,楼下住户一怒诉到了法院,那法官是如何调解的呢?
来源:【厦门日报】邻里之间本应和睦互助,然而,一次普通的房屋漏水却让原本和谐的邻里关系蒙上阴影。近日,厦门中院审理了一起因房屋漏水而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李某和王某是厦门某小区的上下楼邻居。李某住楼上,王某住楼下。一天,王某发现自家天花板开始渗水。
楼下漏水,楼上业主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近日,房山法院审结了一起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房屋漏水长达七八年,楼上业主却拒不配合入户排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业主限期内配合物业公司入户排查漏水原因。2022年10月,王女士出资购买了某小区一套房。
房屋漏水,楼上的业主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声称“我的房子我说了算”!对此,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亮明司法态度:限期配合入户排查。法官庭后表示,所有权的行使不能“恣意”。据了解,王女士于2022年10月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大幅降价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