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时,身份证出生时间与档案中记载出生时间不一致,应该按哪个时间确定年龄和退休时间?答:根据政策规定:“当职工身份证出生年月与职工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一致时,以职工档案中关于出生年月的最早记载为准。职工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时间,一律视为公历时间。
上世纪六十年代,农村小伙子当兵复员后分在了一个国营单位。50岁办理退休的时候,单位发现他入伍时填写的出生日期和档案以及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全都不一致。那个年代的人,对于个人信息的填写不很严谨。那么这种情况办理退休时他该以哪个出生日期为准呢?
档案上的出生时间是1967年,身份证是1965年,2025年能办理退休吗?对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来说,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5年,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参保人员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了,那参保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如何计算呢?
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按照相关的规定,只能以档案第一次记载的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具有人事档案的人,主要是指原来国有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的人在当初入团入党,参军入伍时,或是高考时,都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填写自己的出生年月,包括我自己在内都有这种经历。
档案中最早形成的材料有:《招工审批表》、《入团志愿书》、《中学生学籍册》等。查看一些老人的档案,发现老人填写出生日期,多数用的是农历,农历较公历早1~2个月,而现在身份证年龄基本都是用的公历,这样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就不一致,或年份相同,月日有差别,有些跨年度的,年份与月日都不同。
事情缘由是其在去办理退休手续时,身份证记录出生日期是1962年10月生人,而首次参加工作的原始档案记录的却是1963年10月,原因出在那他也不清楚,在查档案是发现是参军时年龄填写错了,在80年代参军都是村里报手续填资料,往乡里或者县里送材料和人,应该是那个时候村干部把参军年龄填写错了,把他出生日期写成了1963年10月。
在实际工作中,解决这个问题有两种方式,产生两个不同的结果。第一种处理方式是,向人社部门主张认定人事档案记载出生日期和身份证日期即户籍档案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问题,人社部门依据自身和部门文件认定职工的出生日期。
#记录我的2023#老李从来没有想到,退休退出麻烦了。他一直以为自己是1963年4月X日出生,有记忆的表格上都填写着这个日期,所以理所当然地认为今年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了。去年,因为设计院效益不好,领导做工作,让他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