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居民人均寿命的不断增加,很多60岁至69岁的低龄老人在退休后,并不能享受休闲时光,他们很快就不得不投入另一份“工作”——既要照顾自己的高龄父母,又要看护子女尚未入托的孩子。家中上有“老老人”,下有“小小孩”,许多低龄老人不得不扛起家庭照护的重担。
但是在有的时候,长寿父母的存在,对于我们有些子女来讲的话,非但不是一种福气,反倒还是一种灾祸,多半情况下是我们有些长寿父母, 正面临一种疾病缠身,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不幸状态,那么此时我们的为人子女者,就要去耗费大量的物力、人力和财力等,在父母身边进行精心照顾,并且父母自己为此还要去忍受痛苦的折磨,就比如,我们一位64岁的大爷就哭诉道:“家有87岁长寿老人,每天都是煎熬,我实在快要坚持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