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威敬离婚时索要“工资”,合理吗?司法实践中,这一问题回应的是家务补偿请求权。在全国政协委员黄绮看来,答案是肯定的,做家务不是天经地义的。法律层面上,这一答案也毋庸置疑。但自相关条款制定的20多年时间,实践中却出现了操作困难的情况。
近日,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件,肯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支持了履行较多家务劳动一方离婚时要求支付家务补偿的诉求。李梅、丈夫刘刚(均系化名)结婚多年,育有三个子女。其间李梅常年在外省工作,刘刚照顾家庭和孩子。
2007年,小富与小凤经朋友介绍认识,双方于2009年登记结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富起诉离婚,小凤同意离婚,双方在庭审上均不念昔日之好,互相指责对方不是之处,在法院首次判决不支持小富与小凤二人予以离婚后,双方仍然处于矛盾状态,可见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依法判决双方二人解除婚姻关系,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养儿育女、照顾老人 , 夫妻之间,责任是共同的,如果有一方在家务劳动上付出更多,另一方应该承认其劳动的价值所在。近日,江苏镇江扬中法院适用《民法典》规定,审结了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该案全职太太最终获200万元经济补偿,有效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来源:北京青年报 ◎像玉的石头 2024年9月10日,是我国第40个教师节。这一天,以“七一勋章”获得者云南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校长张桂梅事迹改编的电视剧《山花烂漫时》,在央视一套和腾讯视频同步播出。该剧在刚刚播出时就获得好评,观众纷纷表示,“这一版对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