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晚,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疫组办公室发布最新指导意见,根据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6号通告第五项要求,为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南沙区内车辆原则上只进不出。
调整南沙街道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研判,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6时起,调整南沙街道板头村东坑七巷13号、15号、15-1号,金岭北路351号、355号,板头村东坑五巷11号、13号,东坑六巷12号、14号、16号,东坑七巷11号,东坑八巷8号、10号、12号临时管控措施,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研判,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一、自2022年11月27日起,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万顷沙镇同兴村振兴路5、5-1、5-2号。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日发布关于南沙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封控、管控政策的通告。该通告称,该区对重点人员例行筛查发现个别异常人员,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研究,进一步加强该区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6日0时至30日24时强化万顷沙镇和珠江街道全域疫情防控措施。
11月14日,据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4日起,荔湾区划定部分风险区域,通告如下:高风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