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介绍,近三年来,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每年大约200万件,占全部一审民事案件的12%左右。
余姚一对夫妻离婚时,昔日赠送的礼物引发了财产分割争议:这些礼物究竟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呢?婚后,每逢生日、纪念日、情人节等重大节日,李先生也投其所好,在自己能承受的范围内给妻子买各种首饰或包,虽然这些礼物都是相对平常的价格,但数量比较多,加在一起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归属,一方也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由于夫妻关系非同于社会其它关系,有些人在二者关系上存在着许多误区,因此,厘清二者的关系,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2月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正式施行,对民法典实施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予以规范。财产分割是离婚纠纷涉及的矛盾高发区,也是这次司法解释规定的一大重点。实施以来引发广泛热议。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怎么分?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子女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这对花瓶属于丈夫和小芳的夫妻共同财产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规范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堪称最关乎广大百姓切身利益之法。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涉及公序良俗原则适用、信用卡违规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实践热点难点问题。
丈夫在未经妻子的同意下,10年间陆续向婚外情人赠与了超过200万元,那么该赠与行为是否有效?第三者是否应当返还财产?11月9日,南都记者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二审审结了一起夫妻一方为维持婚外恋情关系而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第三者须向原配妻子返还208万元。
王丽(化名)发现丈夫张彬(化名)与第三者李姗(化名)有婚外情,其间陆续转账数十万元,遂将张彬、李姗诉至法院。据北京海淀法院7月4日消息,经审理,认为张彬在其与王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李姗的行为无效,李姗应将赠与财产予以返还,判决李姗返还王丽58万元。
一问到底丨夫妻一方私赠“第三者”财产 另一方能要回吗?详解民法典2月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正式施行,对民法典实施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予以规范。财产分割是离婚纠纷涉及的矛盾高发区,也是这次司法解释规定的一大重点。实施以来引发广泛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