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国都市报 近期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邓某因土地纠纷和风水问题与邻居梅婶(化名)及其儿媳小美(化名)发生冲突进而动手殴打两人导致梅婶轻伤一级龙华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赔偿梅婶经济损失共计43329.
新余法院网讯 近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经审理查明:因被害人何某某家房屋顶上用琉璃瓦装饰的两条龙珠正对着被告人刘某某老家大门口,被告人刘某某认为影响了其家风水,多次找被害人何某某夫妇协商拆除,均遭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