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2月15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组织辖区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召开《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传暨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服务行为约谈会。
2022年6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行了审议。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原标题:荆州交警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湖北省荆州市正式施行《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连日来,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江津路太岳路口、红门路口等地设立执勤点,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江汉风报道:日前,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公安县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这是荆州市首个规范电动自行车行业、促进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填补了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的空白。
为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规划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管理的要求和《湖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彭军)3月1日,《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不得上道路行驶。对此,荆州交警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公布上牌网点,方便居民群众就近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
近几年,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多,因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导致的亡人火灾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3月1日《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了电动车停放充电的几种违法行为。
3月1日,《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根据新规要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应当加强车辆安全检测维护,随车配备安全头盔,同时,驾乘人员均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企业和驾乘人员均将面临处罚。“这些共享单车配套的头盔均符合执行标准,驾乘人员可以放心佩戴。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彭军)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按照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关于加强警邮合作进一步推行邮政网点代办公安交管业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及荆州中新城区上牌实际情况,经与荆州邮政分公司协商,决定于12月4日起,在城区7个邮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