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作者:黄雄义(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不论时代如何变化,家庭之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均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效用。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