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依规开展、平稳有序推进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核发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作,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依据《瓮安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综合瓮安县零售点设置现状、卷烟零售业务收益、烟草制品供给、卷烟市场需求、区域经济发展等情况,根据地方政府及烟草部门相关官方数据,我局测定2024年度零售点规划总量,并以3个月为办证批次周期,统一时间集中开放申办。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受理条件: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相适应的资金,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市区主要街道烟草零售网点两店同侧距离不少于30米,非主要街道两店边临间隔不少于30米,郊区或农村可适当放宽,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近日,武汉市武昌区烟草专卖局专卖办收到一封感谢信。这封感谢信来自零售户蒋先生,感谢武昌区局中南管理所专卖人员热心的帮助,让他全程“零跑腿”拿到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真正体验到高效、便捷、优质、暖心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