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中了解到,广东省已经在妇女儿童生育医疗保障、女性就业、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等方面做出了政策倾斜,同时已加大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力度,全省“四项制度”奖励扶助人群200余万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超过30亿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作出如下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