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罪犯,不认定确有悔改表现,不予减刑、假释。《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与减刑、假释关联的财产性判项包含哪些?
日前,最高检以“假释监督”为主题发布第四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旨在厘清实践中的争议问题,明确相关法律适用规则,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 假释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变更执行制度,依法公正适用假释是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
罪犯有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的,应在履行后方可减刑、假释。4月30日,澎湃新闻从最高法获悉,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印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进一步正确处理减刑、假释与财产性判项执行的关系。这一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5月1日施行的新规都说了啥?对减刑假释有多大的影响。先看看我的学习笔记。学习笔记大白话版:本段的内容涉及两方面。财产刑执行情况(履行情况)是减刑假释认定确有悔改的关键证据,什么是财产刑。比如:责令退赔200万,罚金20万,220万为财产判项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