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岩、通讯员胡志喜)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公布实施新一轮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调高我省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平均标准由现行的每亩26496元,调整到每亩32990元,提高6494元,涨幅24.5%。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随州市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印发,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对随州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调整,以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今年以来,湖北省随州市人社部门深入推进“三个融合”,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由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补贴)制度。 政策宣传与全民参保登记相融合。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等因素,在一句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一直以来,在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中,老百姓往往虽然只在乎自己最后能拿到多少的补偿,但是对于如何补偿却不了解,比如补偿原则是什么,具体的补偿标准又是什么,征地补偿是如何计算的一概不知,直至看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的最终结果,才认为与自己心中的补偿有很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