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金华发布”10月31日消息,浙江省金华市发布《关于优化金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域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获批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加装电梯审查意见书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据“微龙游”8月12日消息,近日,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大信贷政策支持力度。助力在龙就业创业人员“零负担安居”,在本县缴足6 个月住房公积金,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潮新闻 共享联盟(莲都)樊颖 通讯员 周晓宇近日,莲都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补贴范围,细化申请流程办理程序,详情如下:购房补贴范围和标准购买在碧湖镇、大港头镇范围取得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
浙江宁海风光 IC 资料图据微信公众号“宁海发布”2月8日消息,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宁海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首次网签备案合同的个人,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一次性给予购房完税金额(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总额)1%的货币补贴,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金华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31日,金华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据微信公众号“金华发布”7月31日消息,对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购房人,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市区范围包括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全域。具体补贴政策包括,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
11月20日,杭州西湖区发布了“关于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因地施策促进西湖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
浙里新市民来自安徽的黄先生今年从宁波来到绍兴工作,在“浙里新市民”上完成了居住证互认转换,并获得了居住时长积分。“今年年初我从老家到宁波工作,想着以后小孩子可以跟着过来上学,就在‘浙里新市民’上办理了居住登记,方便获取积分。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任思思今天下午,杭州市富阳区发布了新的房地产扶持政策,从2023年10月1日起,在富阳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的非富阳籍购房人,本人和其配偶名下的小客车,按照“一房两车”原则,在受理通过后的5年内享受交通补贴政策。
来源:浙江在线 据浙江“义乌发布”消息,义乌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联席会议3月27日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购房的通知》。《通知》公布多条措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1.实施“住有所居”首次置业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