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意味着有的农村家庭,随着人口的迁入和新增,有部分人虽然拥有农村户口,却分不到土地,而土地与农民之间的关系是紧密而深远的,“人多地少”在我国是一个基本国情,因为农村人口在不断增加,但土地资源是有限度的。
【基本案情】 原告苏某与被告高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均系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乡北辛店村村民。2009年经法院判决,原告苏某与被告高某离婚,承包地七点八亩,由被告高某承包五点八亩,由原告苏某承包二亩。后原告苏某的户口从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北辛店村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