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0月8日电 领取结婚证时本人未到场,双方的婚姻是否合法?如一方要求离婚,法院是否一定要判离?日前,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认定双方虽未到场领取结婚证,但双方事实上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结婚登记瑕疵不影响婚姻登记效力,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澎湃新闻记者 朱轩已婚多年的山东王女士称,自己去民政局办事时,发现和前男友黄某某在新疆阿勒泰福海县有过“她不知情”的结婚和离婚记录,这段婚姻记录与她目前的婚姻在时间上部分重合,这导致她有“重婚记录”,可能涉罪。她要求民政局撤销相关记录。
虽共同生活但未能办理结婚登记,已给付彩礼能否要求返还?——杜某某与王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案裁判要旨给付彩礼属于以缔结婚姻为最终目的的赠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同居关系,当结婚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丧失法律效力,给付人可请求受领人返还彩礼。
7年前,那个带着彩礼、在结婚登记第二天就不见踪影的假新娘,让姚某焦头烂额,陷入维权之困。直到2020年7月,他走进福建省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三级检察院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路线图”,用三个月时间成功解决了困扰他近7年的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