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一男子何某某(化姓)自愿报名当地一个业余篮球赛,在比赛过程中,因抢篮板被撞受伤,送去医院治疗。事后,男子状告公司索赔20多万元。肥东法院审理认为,何某某自愿报名参赛,既是比赛过程中风险的潜在制造者,也是风险的潜在承担者,对于相关风险也应当自行负担。遂判决,驳回全部诉请。
篮球活动深受很多人的喜爱,但竞技运动往往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因自行参加打篮球而受伤,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4月10日,南都记者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二审审结了一起身体权纠纷,判决一名因打球而受伤的男子自行承担损害后果,驳回其要求赔偿的诉请。资料图。
来源:【濮阳日报】本报讯 (记者 宋仁志 通讯员 刘晓玲) 和同学一起打篮球不慎受伤能否让同学和学校赔偿呢?近日,华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打篮球受伤引发的纠纷,依法判决学校和纠纷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濮阳某中学学生。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12月21日是“国际篮球日”。如今,篮球比赛的形式愈发多样,如随处可见的街头篮球、校际间篮球友谊赛和登上热搜的“村BA”等等。篮球让人领略运动的魅力,但有时也会带来一些风险。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打“野球”时受伤引发的维权纠纷案件。
法律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你是否曾经遇到过法律问题而感到迷茫无助呢?莘庄工业区融媒体分中心推出了系列普法小视频,让我们一起走进普法小课堂,用生动易懂的方式,了解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在篮球、排球、羽毛球等一些具有一定身体对抗性、危险性的文体活动中,不小心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因自愿参加体育运动受伤,能否请求赔偿?不久前,市民李先生一纸诉状将三年的“球友”赵先生告上法庭。原来,去年冬天,二人在相约打篮球过程中,不慎发生碰撞,造成李先生摔倒后左脚韧带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