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讯(实习记者 乔凯)近日,记者接到热线反映,由于长治很多十字路口属于混行路口,部分右转的机动车借非机动车车道行驶,为求便利强行鸣笛迫使非机动车驶上斑马线让路,对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地威胁。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沈木 记者 王瑞)高速行驶途中,边上车辆突然变道,结果引发两车碰擦,变道车辆也很委屈,称自己是由于另一辆车突然变道才导致事故发生的。3 月 7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交警高速十大队获悉,近日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事故由未发生碰擦的白色车辆负全责。
原标题:没有接触 出了事故同样要担责晨报讯(通讯员 沙学祥 李倩 周永承 夏文娟 张爱国 王晓春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谷里交警中队接到市民报警称,在正方西路双塘社区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摔倒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
“没有发生碰撞为什么要我赔偿”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被告疑惑到【案情回顾】被告黄某驾驶轻型货车在乡间道路占道右转,原告马某骑行摩托车避让不及滑倒,黄某下车查看后,看到马某并未与其车辆接触,便径行离开,后马某因头部受伤入院。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文明交通,你我通行”。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一起来关注“无接触交通事故”。很多人可能认为,只有车辆人员之间产生了碰撞才算交通事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车辆驾驶人在驾驶车辆准备借道通行时。要做到减速、观察、让行。2021年10月19日18时15分,牛某驾驶的小轿车,沿利通区金积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梁湾安置小区南门口处时,在左转弯过程中,与由东向西行驶丁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丁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