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促进事业纳入国家法治轨道。实践中,针对我省部分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以及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人数较多等问题,我省将立法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条例》中还明确了在家庭教育方面各级政府和社会应承担的职责。其中,省人民政府或者有条件的州(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妇女联合会等部门和单位编写或者采用适合当地实际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制定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
蓝字 关注我们3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支持、服务等活动,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2025年3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家庭责任第三章 政府支持第四章 社会协同第五章 特别促进措施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
云南网讯(记者 杨樾)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家长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支持和促进家庭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云南网讯(记者 瞿姝宁)近日,《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草案)》等多件涉及教育、环保领域的法规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以地方立法“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3月25日,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昆明拉开帷幕。此次会议聚焦监察、教育、法规制定等多项关键议题,对推动云南省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小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68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2024年9月,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法律系杜爱萍老师,获得“云南省最美教师”称号,成为2024年云南省十位最美教师之一,她对“最美”,有着独到的理解:传承弘扬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是为最美。个人简介连获多项荣誉和表彰杜爱萍,现为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法律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