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者,盗也。3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布司马南偷税案件处理情况。经查,网络“大V”司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462.43万元。其实控企业北京某影视策划中心,少缴企业所得税75.32万元。
面对“大V”的推荐,跟不跟?个别“财经大V”利用个人影响力,通过违规荐股、非法经营乃至诈骗将流量变现,不仅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更侵害了投资者们的财产安全,相关非法证券活动主要涉及以下几类:1. 通过“抢帽子”操纵股价获利。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虚假广告罪三罪并罚,判处徐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并处罚金258万元。根据法院的认定,徐某是拥有400余万粉丝的财经“大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