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私下和所谓的‘大哥’保持联系,经常在微信上和他们聊天,让他们去线上打赏。”9月18日,湖南姑娘小李通过今日头条长沙频道告诉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2023年7月,刚刚大学毕业的她与秦皇岛澳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约成了主播,但公司的“经营理念”,她无法认同。
“就播了3天,非但没有工资,还要我赔1万块的违约金,接受不了!”近日,刚刚大学毕业准备找工作的女大学生张欢(化名)拨打了青岛新闻网热线,分享了自己这几天的求职遭遇。小张不久前通过Boss直聘找到了一家直播经纪公司,对方正好招聘主播,并开出了5000元无责任底薪的条件。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通讯员 冒南君 杨晨晖李某用个人账号为某汽车美容产品销售公司提供直播、引流服务,离职时因公司未支付最后半个月的工资提起仲裁并获得支持,公司不仅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还得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来源:【河南法制报】女大学生王某与某公司签订《艺人经纪合同》及《双方经纪服务协议》约定如果王某违约应向公司支付违约赔偿金300万元后来王某未能每月均达到约定直播时长且因个人身体原因提出停播要求某公司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违约金18万元。法官会如何判决?
23岁的孙某系周村区北郊镇居民,2024年1月15日,孙某与淄博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主播合作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孙某系该公司女主播,公司为孙某提供演艺规划、培训和形象策划等服务;孙某每月直播时间不得少于156个小时,每天开播6小时以上为一个有效天数;同时还对收益分
常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外籍主播,在一家中国的电商直播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在职期间,我参与拍摄了许多产品推广视频,这些视频在公司的各大平台账号上获得了不错的流量和关注度。如今我已离职,却发现公司仍在继续使用我出镜拍摄的视频,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
职工遇上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记者日前了解到,此前,在广州市总工会发布的一批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一名网络女主播入职时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几个月后突然被通知离职,遂申请劳动仲裁。最终,经过工会律师调解,双方就调解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
近日,人社部向社会发布19个新职业,其中,网络主播入列。优质主播资源对于平台公司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一些平台公司通过高额违约金作为约束、管理主播的手段,由此也容易引发因主播跳槽而产生的合同纠纷。
来源:中国青年报 “网络直播作为新型互联网行业,主要通过提升访问流量增加市场份额,进而获取利润,优质主播资源对于平台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但平台公司往往通过高额违约金作为约束、管理主播的重要手段,由此也易引发因主播跳槽而产生的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