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力 法律的生命力 明代名相张居正有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古往今来众多史实表明,制定再多仅做表面文章、束之高阁或实施不力的法律都无济于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法律的魅力也在于实施。
为法律的普及而努力 为法律的普及而努力 文本上的法律,对普通群众来说难免生硬难懂。即使有认识法律、学习法律的精神,可是面对成千上万的法律规定,普通老百姓还是不知从何下手。法律条文拿在手中,还是眉头紧锁,对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依然疑惑不解。
法律是否只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法律产生的根源在于秩序和统治的需要,统治阶级用来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只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个观点,除了这个观点之外,法律还存在是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等不同学派,不同的学派对法律的认识不一。
比如:偷别人家里的水仙,做饺子吃出事了,让事主赔偿。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开发商,在项目还没有动工建设的时候,就与购房者签订了《认购合同》,后来当地房价普遍上涨,开发商感觉当时卖得太便宜了,于是起诉买方,以自己当时出售的房屋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自己有过错,不具备销售条件为由,要求法院确认《认购合同》无效,房屋和房款各自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