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合肥发布《合肥市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新政明确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卖旧买新”、优化销售政策,此外,还指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合肥新政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合肥5月16日电(记者马姝瑞)安徽省合肥市最新出台一系列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新政涉及购房补贴、销售政策、二手房流通、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等多方面,并明确支持“卖旧买新”、推广房票安置,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
3月26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细化政策举措》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大商品房促销力度。全面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严格落实住房消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市推出阶段性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以旧换新”等促销政策,按季开展“线上+线下”商品房展销活动。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合房联办〔2024〕4号),切实惠及购房群众,进一步支持我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提振住房消费信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公众购房补贴 1.补贴条件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