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修订《规定》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4月27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在回答南都记者提问时介绍,新《职业教育法》对职校学生实习的问题作出三方面针对性规定:第一,法律明确规定了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权利和实习单位的义务。
中国教育部21日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称,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门对2016年印发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其中明确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方案,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1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其中明确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方案,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记者21日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Ⅲ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唐山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我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河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深入分析数字经济背景下岗位升级、职业场景变化新形势,着眼实习全流程、聚焦关键环节,坚持标本兼治,在开展实习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2016年印发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实习的行为准则,为实习管理划定了“红线”。
近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了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划定了实习管理的“红线”,明确不得安排与专业无关的简单重复劳动、高强度劳动,“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明确实习单位应给予学生适当实习报酬。
3月30日,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合肥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明确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时间为4月7日至4月18日,第二批次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7日。
【新版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发布 明确中职校外实习不超过3个月】财联社2月11日电,教育部官网11日公布了教育部新修(制)订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介绍,本次发布的新标准共758项,系统设计了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三个层次的专业教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