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高院 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 部分劳动者由于种种原因, 未能与雇主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 当劳动争议发生时, 他们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除了合同是否还有别的办法 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 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11月14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判例,告诉大家什么样的聊天记录才能成为定案证据。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间,被告B和C多次通过微信聊天和支付的方式,从原告A公司的业务员陆某处下单购买油泵,双方就购买油泵的规格、数量、价格以及收发货、退货等情况事宜,均通过微信及短信方式进行了沟通。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微信、QQ等即时聊天软件在民众中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应用,日常生活中通过微信红包、钱包功能进行转账、交易、借贷等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在碰到纠纷、对簿公堂时,微信、QQ等软件的聊天记录如果被作为证据来提交,如何才能更易被采信?
《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然而这里所存在的问题是如何认定事实呢?法官和我们一样也是吃五谷杂粮的凡人,并不具备洞悉一切的上帝视角,所以法官只能通过客观证据来认定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