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某建设公司与某环保建材公司、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某环保建材公司、周某因资金周转难向某建设公司借款200万元,到期后某环保建材公司未按约定偿还,某建设公司随即起诉至法院,经衡南县人民法院判决后,由于某环保建材公司、周某不履行还款的义务,判决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
(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易金玲)12月10日,我们从岳塘区法院了解到,因不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陈某日前收到该院发出的“限驾令”,这也是今年全市首份“限驾令”,旨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车辆,督促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近日,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向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刘某发出“限驾令”,限制其驾驶非营运车辆。据悉,这是黄石法院系统首张“限驾令”。
日前,岳塘区法院向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陈某发出限制驾驶令,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车辆,压缩其出行空间,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这是湘潭中院出台《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的实施意见》以来,全市发出的首份“限驾令”。
这一年是全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行动的开局之年,神木市法院执行局以此为契机,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勇于攻坚克难,大胆改革创新,有效的解决了执行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心用情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司法为民的“初心考卷”!
“老赖”,即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各地也陆续出台诸多限制“老赖”的措施。
面对欠债不还,全国两级法院积极应对,在法律的框架下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执行新方法,有利的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从而让老赖积极主动还钱,随着疫情的结束,这十二大板斧将继续伺候欠债不还,尤其是有钱不还的大赖小赖们:第一板斧:常规方法。
大宝哥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发布2018年第1号公告,配套出台《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凡在浙江丽水全市两级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未在限期内履行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其驾驶非营运小型汽车。